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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全面开展无代理专利电子申请业务的通知

作者:理学院科研

发布时间: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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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实验室:
    专利电子申请以其低碳、节能、快速、便捷的优越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专利申请人和代理人所接受,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推广的申请方式,纸质文件申请方式将逐步淘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校决定全面开展专利电子申请。相关事项,如下:
一 适用范围
本模式只针对无委托代理的发明专利以及与发明专利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专利依然保持现有方式不变。
二 代理机构、申报要求及业务流程
经过前期多方调研与洽谈,学校与无锡华源专利事务签订了《江南大学专利电子申请代理业务协议》。
我校发明人(或联系人)按照事务所要求撰写专利申请提供申报文件,发至事务所邮箱,并负责缴纳官费。事务所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载和传递等所有流程事务,并按专利局初审要求检查申报文件。电子申请服务费由科研院从专项经费中支付。
专利电子申请申报要求及操作流程详见《专利电子申请申报要求》(附件1)、《电子申请流程图》(附件2)
三 其他事宜
1 电子申请方式开始时间:2014年7月1日。
2 原通过学校电子申请账号申请过专利的发明人,请将专利申请号、名称、联系人和邮箱申报到科研院,原数字证书在新的数字证书启用后将作废,相关文件将在新的数字证书下接收,并由代理机构传递给各发明人。
3 代理机构只负责专利电子申请的流程事务和对申请文件按照初审要求进行规范性审查,若发明人需要代理机构对答复审查意见等方面提供专业性咨询与服务的,由专利发明人与代理机构另行协商。
联系人:罗登文 陈晓梅
   联系电话:85913621
附件1:专利电子申请申报要求
附件2:电子申请流程图
附件3:电子申请模板文件
附件4:信息表
附件5:其它文件(意见陈述书、补正书、放弃专利权声明)
附件6:专利申报指导书(PPT)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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